笔记丨管辖权要求

@ 安德鲁·阿伯特,2016,《职业系统:论专业技能的劳动分工》,第3章《管辖权要求》(p95-132),商务印书馆。

  • 导言
    • 管辖权要求,是指一个职业要求社会承认其认知结构,赋予其排他性的权利;管辖权不仅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社会结构。
      • 职业可能要求的权利包括:
        • 对执业和公共支出的绝对垄断
        • 自律和自主就业权
        • 对职业培训、成员招募和执照许可的控制
      • 取决于:
        • 接收者
        • 职业自身的欲求
        • 职业自身的社会组织
  • 接收者
    • 管辖权要求提出的领域
      • 法律系统:授予正式的工作控制权。
      • 舆论领域:构建自身形象,给法律系统施加压力。
      • 工作场所:搅乱合法、公开地确立的管辖权的官方口径。
    • 舆论管辖权
      • 通常是为了合法控制某一类特定的工作。
        • 社会权威:有权按照专业人士认为恰当的方式去执行工作,并排除其他被认为有其必要存在的从业人员。
        • 文化权威:有权决定相关业务的公共定义,有权要求与其竞争的职业接受它对业务所下的职业定义。
      • 职业把它的部分专业术语和见解公之于众,以此博取公众赞同它对业务的界定和它执行业务的方法。
        • “常识”手册
        • 电视、报纸、杂志
        • 个体专业人士
      • 职业形象具有持久性,对管辖权的公开要求可能会持续十年甚至更久。
      • 话语的性质有严格的限制。
        • 只关注同质性群体——原型(典范)。
        • 假定业务是被客观地界定出来的,或者业务应该以客观的方式来界定——多动症。
      • 小结:舆论领域对管辖权关系的形塑
        • 限制管辖权话语的形式,限制舆论管辖权的形式。
        • 根据同质性群体假定了排他性的管辖权,同时假定了排除主观因素的既定业务。
        • 舆论形象可以保持数十年之久,各种职业围绕管辖权在多个领域展开激烈争夺。
    • 法律管辖权
      • 要求的内容更加具体
        • 垄断某些活动。
        • 垄断第三方支付的某几种类型。
        • 控制某些工作环节。
        • 对诊断、推理、治疗语言的正式控制权。
      • 三种争夺的场合
        • 立法机构:赋予某些职业群体以法律权利。
        • 法院:执行这些权力,为笼统的立法授权规定明确的边界。
        • 管理结构/规划结构:修订有关管辖权和职业功能的细则。
      • 比公共管辖权形成更慢,更加持久,十分稳固。
      • 强化公共领域话语的严格性。
        • 要求所有术语必须经过严格界定和具体说明——通常采用支配职业提供的现成定义。
        • 对管辖权边界的界定实际上是任意的——法律对责任的定义让位于精神病学的定义。
        • 在大众传媒的力量下,今天有关职业管辖权的法律性变成种种外部力量的反映,而不再是这些外部力量的决定因素——
    • 工作管辖权
      • 一项简单的宣称:要求控制某些工作。
      • 边界的确定
        • 开放市场中,管辖权边界由转诊网络之类的结构确定,专业人士规定自己做哪些事,将不做的事情予以转诊。
          • 直接倚重私人关系,职业间的关系是稳固的、持久的。
        • 组织中,内部的劳动分工取代标准的职业间劳动分工,专业人士根据岗位要求常常承担超出职业范围的业务,并放弃许多职业业务。
          • 实际的劳动分工是磋商的结果,或者是出于习惯形成的,是职业管辖权的规则在具体情况下的体现,维持时间相对较短。
      • 工作场所的管辖权是模糊的,存在“同化”现象,更强调实际做了什么,而非是否有资格做,非专业人士的才能可能远胜专业人士——以社会弃儿为委托人的工作场所。
    • 工作场所和舆论领域、法律领域之间的管辖权关系。
      • 深刻矛盾:公众一旦知道了工作场所的同化程度,就会对专业人士提出的全面管辖权要求产生强烈质疑。因此,新的工作场所一开始会把公共领域中明确的管辖权关系当作其初步的劳动分工模式,但组织中的实际情况马上就会破坏这些努力。所以,人们会在工作场所内不断强化管辖权关系的公共图景^[职业群体对外展示的权力结构认知模型]。
        • 公共的明晰性适用于从属性职业,工作场所的同化适用于主导性职业^[职业界限模糊导致的权威消解]。
          • 主导职业在工作场所内用以强调管辖权边界和职业差异的实际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 职业表现为公共等级时,主导者会强调和从属者之间有明确的管辖权边界,从属者则会强调同化。
          • 职业在向公众展示时,会强调理论而不是实践,因为它们对理论的控制要远远强于对实践的控制。公众对工作场所同化的反对,也来源于此。但实际上,执业只是处理那些程式化问题,训练在实习中完成。
          • 各种支配职业在内部基于不同背景成立各种协会,操纵媒体维护公开明确的管辖权关系——对电视剧的审查。
        • 支配职业有时能够维持舆论管辖权,同化现象也可能对正式的职业系统进行重构。
      • 随着时间推移,提出管辖权要求的各个领域的相对重要性发生明显变化。
  • 管辖权解决方法
    • 要求完全的和最终的管辖权只是解决管辖权争端的一种方案,另外至少还有五种重要的解决方案,经由其中的每一种都能过渡到其他形态。
      • 完全管辖权:基于职业能够运用其抽象知识来界定和解决某些问题的权力,先后在公共领域和法律领域提出。要求能够有效运用或推进它的知识,或者有效控制它的工作。
        • 只有组织化群体才能提出完全的管辖权要求。
        • 必须明确地在公共领域和法律领域中提出。
        • 一旦成功就能获取到法律规范的保护。
        • 是所有其他管辖权解决方案要达成的最终目标。
          • 有一块能合法地由自己完全控制的核心业务。
          • 要具有文化合法性,获得职业知识的授权。
          • 要由法律加以规定。
          • 要确定作为本职业业务来源的业务转移结构。
          • 要营造有关本职业业务的公共理念。
      • 从属管辖权:以公共的和法律的方式加以确立,但无法对完全的管辖权加以进一步细分。^[例子:护理对医疗业的从属。]
        • 对具有完全管辖权的职业而言是巨大的优势:既能扩大主导职业的支配力,又不会分割其支配特权,还能分担危险的日常工作,并且已经解决了公共的和法律的关系。
      • 分工管辖权:管辖权的竞争陷入胜负难分的僵局,被分成各个部分,每个部分在功能上相互独立,在结构上相互对等。
        • 对责任范围有明确的区分。
        • 向劳动分工的转变是逐步进行的,因为这些管辖权解决方案源于逐步发生的业务的改变。^[税务工作,律师向会计师咨询]
        • 这种解决方案通常难以维持,两个群体的专业会随之出现相互融合,合并成一个新职业,控制此前处于共享状态的管辖权。但是在支配职业取得完全的职业领导权以前,这个过程十分普遍。
        • 通过劳动分工来解决管辖权争端,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这两个群体从事的业务有某种常规性,这些业务有时候是断断续续的,在两类专业人士的工作中都只占很小的一部分^[精神病人的法律责任问题]。
      • 知识管辖权:只在认知层面保持对某个领域的控制,在实践层面上对竞争者要求并不是那么严格。^[比如二战后的精神病学]
        • 很不稳定,因为很难阻止外部主体发展出自己的学术和认知程序。
      • 咨询管辖权:某个职业根据一种弱联系去寻求一种合法权利来解释、缓和或部分修正另一个职业根据其自身的完全管辖区采取的行动。^[神职人员和医疗业与精神病学的关系,法律职业与会计业和银行业的关系。]
        • 不仅仅是一种保护措施,而且是一种进攻手段。
    • 委托管辖权:一种因委托人分化而形成的管辖权解决方案。
      • 是隐含在实际业务的劳动分工之中的管辖权要求。
      • 反映出职业规模和它满足服务需求的能力之间的关系。
      • 当需求突然超过可提供服务的职业数目时:
        • 往往就会出现分化。
        • 可能导致管辖权的彻底重建。
        • 可能导致比较正式的劳动分工的出现。
        • 使占据者保有的公共管辖权和法律管辖权同工作场所基于委托人类型出现的复杂分化过程结合起来。
      • 这种解决方案由大量简单的隐含机制维持——定价和转诊网络(根据社会地位对委托人进行筛选和分类)。
      • 如何与某个特定占据者所具有的公共和法律的完全管辖权如何共存?——阻止这两个领域之间的信息交换。
  • 内部结构
    • 职业的社会组织
      • 群体
        • 职业群体的形式和功能是多种多样的。
      • 控制
        • 训练从业者的学校,测试从业者的考试制度,鉴别从业者的执照,从业者必须遵守的伦理规范。
      • 工作场所
        • 有些职业有统一的、排他性的工作场所。
        • 有些职业人们通过组织场所来识别。
        • 开展从事职业知识的维持与推进这种纯粹的职业工作的场所。
    • 各专业人士与这个组织化结构的联系强度差别很大。
    • 职业的社会结构会影响职业在一个竞争系统内的自我维持能力。
      • 对于群体而言,只有提出管辖权要求才能加入竞争行列。
      • 但一旦已经加入,它如何竞争才是重要的。
    • 我们必须考察职业的社会组织如何影响职业提出管辖权要求的类型,以及如何影响这些要求的成功实现。
      • 在同等条件下,职业的组织化程度越高,提出的管辖权要求越有效。
      • 职业组织,尤其是唯一的、可以识别的全国性协会,是提出公共管辖权或法律管辖权的前提条件。
      • 组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职业在工作场所的竞争中具有某些特殊优势。
      • 建构程度同样影响职业应对攻击的能力——准入标准。
  • 职业生活的核心组织工作是控制业务,对业务的控制是由借助大众传媒提出的竞争性管辖权要求、法律话语以及工作场所的磋商达成的。管辖权解决方案反映出职业的社会结构,也取决于许多变量,能够影响管辖权的强弱。